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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申报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来源部门:药剂科
作者: 郑静 摄影: 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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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卫发〔2019〕31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健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为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国家谈判药品占比,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优化我院基本用药目录,请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递交相关资料。

一、新药申报品种接收范围

此次新药资料申报的品种为:

1.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测平台价格联动专区明确为“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基药”的品种。

2.具有循证依据(相关治疗指南及专家共识)支持的治疗用药。

二 、申报药品生产企业递交材料(需加盖生产企业鲜章)

附件1:新药品规申请表。

附件2:生产厂家委托申明。

附件3: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药品挂网页。

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三、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每页均需加盖生产企业鲜章,扫描后统一以PDF格式命名按顺序整理好。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资料短缺导致申报无效,后果自负。

四、新药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申报形式为:上述资料扫描后的PDF电子版形式以“***新药申报材料”为名打包发至邮箱:hospital363yjk@163.com

附件1.新药品规申请表.docx

      附件2:厂家委托申明.docx

      附件3: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药品挂网页.docx

      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三六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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