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为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继委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的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0年7月15日至9月1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20年7月15日0︰00至2021年1月15日24︰00;
备案项目: 2020年7月15日0︰00至2021年1月31日24︰00。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系统与网址
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
三、相关要求
(一)申办科室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申报;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机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
四、联系方式
科教部 联系人: 张璇 028-63800208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010-82093034、8209304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连静、陈丽、敬蜀青
联系电话:010-85158400、85158805、85158572
相关附件
- http://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
三、相关要求
(一)申办科室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申报;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机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
四、联系方式
科教部 联系人: 张璇 028-63800208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010-82093034、8209304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连静、陈丽、敬蜀青
联系电话:010-85158400、85158805、85158572